为了适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 浑南新区人才中心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前培训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可以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历。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六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八年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可以申
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
(三)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可以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二、 申报材料 如实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两寸免冠照片6张。
三、 培训收费(教材费按定价收取)
经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者需按级别交纳培训及鉴定评审费。 四、 报名、培训、考试时间
1、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 培训时间:2005年8月; 3、 考试时间:2005年11月13日。 五、
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沈阳市浑南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浑南新区人才市场)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5号1301房间)
联系人:何女士 孔女士 联系电话:23844089 81017918 浑南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OO五 年 六月 八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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